主頁 > 皓翔公示 >
—、基本信息
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看湖大道東側。調查地塊用地面積約2777m2(約4.17畝),歷史上為農用地。
根據徐州市銅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張集鎮孟莊幼兒園地塊要點》調查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R3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調查結論
經調查地塊的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速檢測等工作可初步確定,調查地塊內及周邊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明確的污染源,調查地塊中土壤無污染痕跡,現場快速檢測結果未出現異常,不屬于污染地塊,本次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判定調查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可用于可用于“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R32)開發利用。
三、基本建議
基于本次調查結果,本報告提出如下建議:
1、本地塊在下一步開發或建筑施工期間應保護地塊不被外界人為環境污染??刂圃摰貕K保持良好狀態,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工業廢水等現象。
2、地塊開發建設階段需對本地塊土壤、建筑垃圾妥善處理,不可隨意外運傾倒,施工單位需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外界人為污染,杜絕出現廢水、固廢等傾倒現象,保持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加強對土壤;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應當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
委托單位:徐州漢盛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江蘇景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苗工
聯系電話:13381226737
《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公示
時間:2022-09-07
《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公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士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士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現將<<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基本信息
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看湖大道東側。調查地塊用地面積約2777m2(約4.17畝),歷史上為農用地。
根據徐州市銅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張集鎮孟莊幼兒園地塊要點》調查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R3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調查結論
經調查地塊的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速檢測等工作可初步確定,調查地塊內及周邊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明確的污染源,調查地塊中土壤無污染痕跡,現場快速檢測結果未出現異常,不屬于污染地塊,本次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判定調查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可用于可用于“居住用地”中的“服務設施用地”(R32)開發利用。
三、基本建議
基于本次調查結果,本報告提出如下建議:
1、本地塊在下一步開發或建筑施工期間應保護地塊不被外界人為環境污染??刂圃摰貕K保持良好狀態,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工業廢水等現象。
2、地塊開發建設階段需對本地塊土壤、建筑垃圾妥善處理,不可隨意外運傾倒,施工單位需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外界人為污染,杜絕出現廢水、固廢等傾倒現象,保持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加強對土壤;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應當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
委托單位:徐州漢盛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江蘇景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苗工
聯系電話:13381226737
![]() |
孟莊新型農村社區項目配建幼兒園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 |